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审工作研讨会在青浦召开
11月27日上午,市民政局优抚处在青浦华新召开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审工作研讨会,市民政局优抚处有关领导、各有关区县民政局优抚科、烈士陵园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新修订的《烈士褒扬条例》规定: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为规范上海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审工作,市民政局优抚处拟定了《上海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审实施意见》,该意见从政策依据、审批程序、评审条件和内容、评审专家组成、评审方式、评审过程六个方面对市级烈士纪念评审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各区县民政局优抚科、烈士陵园负责人对拟定的评审实施意见进行了充分讨论,一致认为评审实施意见内容具体,操作可行,对今后评审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青浦东乡革命烈士陵园目前正在积极创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随着下一步《上海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审实施意见》的实施,将对青浦东乡革命烈士陵园的创建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指导作用。
青浦区烈士陵园管理所
单位地址:青浦区城中南路4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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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烈士陵园
单位地址:青浦区华新镇火星村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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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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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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