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定安烈士,青浦镇人。1963年9月支边进疆。生前任农二师劳改处三支队管教科科长。中共党员。他在疆工作近30年,一贯勤奋踏实,工作出色。1984年从事劳教、劳改工作后,刻苦钻研业务,阅读了大量专业书籍,汇集整理了300余万字的业务资料,写下340万字的工作笔记和谈话记录。他经常深入基层,蹲点跑面,与中队干警谈心,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了解情况,深入监舍上课。1992年8月6日上午,他在监舍与犯人谈话后,在七八号监舍观看墙报时,不料,被蓄谋已久的罪犯一刀刺入腹部。他强忍伤疼,奋起同罪犯搏斗,终因身体衰弱,手无寸铁,身中数刀,不幸以身殉职。1993年2月22日,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为革命烈士。